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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贸署最新发布的《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进口登记的公告(2009/21)》(参考译文见附件),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对公告附件一中所列海关税则号项下的纺织服装产品进行登记,填写“出口商登记表”(见附件二)。该规定2009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国家。根据公告要求,“出口商登记表”需在贸促会和外交部认证后,送土耳其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华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需要办理“出口商登记表”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委托我司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出口登记表一份(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
4、对外出口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5、介绍信一份(有固定格式需盖章)
6、声明一份(有固定格式需盖章)
签证时间差不多是5-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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