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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托收风险,谨慎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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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10: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近两年来,受经济形势及汇兑政策等因素影响,部分经营困难的国外买方利用托收方式进行贸易欺诈的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我公司在梳理近期案件的过程中特别对最近一年来遇到的一系列银行托收业务项下欺诈案件进行了汇总。

通常意义上看,银行即期托收在当前国际贸易各种结算方式中属于比较安全的一种。出口企业通过国内托收银行将提货单据寄给买方当地的代收银行后,理论上国外买方只有在向代收银行全额付款的情况下才能取得正本提货单据提取货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国外买方就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虚构一家当地的银行或提供错误的银行地址,等到不明真相的出口企业按照买方提供的地址委托托收银行寄单后,买方不需要付款便轻而易举地取得了提货单据。本文希望通过下述两个案例来帮助大家抽丝剥茧,揭开托收帷幕后的骗局:


案例一

2015年1月国内出口商A与美国买方B签订了1份调味料销售合同,交易金额为60,775.00美元,约定支付方式为CAD via bank,出口商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出运货物并指示国内托收行将全部正本贸易单据提交到买方B公司提供的代收行C。

A公司在提交单据后,没收到货款,却从货运代理公司获悉B公司已持正本提单提走货物。A公司随即通过电话、邮件向买方核实提货事宜,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A公司向国内托收行了解单据情况一直未得到正面答复。A公司遂向中国信保通报可能损失并提交索赔申请。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并审核材料单证后,立即指示美国当地的渠道律师介入,分别从买方B公司、托收行及货物流转情况三个方面同时进行调查。针对买方B,律师尝试通过各种途径与其联系,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实地走访其注册地址也未发现经营实体。针对代收行C,经渠道实地走访及调查核实,买方所提供的代收行C实为一家疑似已停业的贷款公司,买方提供的代收行地址实为一家UPS网点,且在该UPS网点设立信箱的并非买方提供的代收行C。针对货物流,律师通过联系目的港的货运代理公司,得知货物到港后已被买方B公司的代理人凭正本提单提走。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律师认为买方B公司存在通过提供无效的银行信息骗取货物的嫌疑。经我公司向国内托收行核实,国外买方B公司提供的代收行SWIFT码信息不存在。


案例二

2015年3月国内出口商X与意大利买方Y公司签订了一份金属原材料销售合同,交易金额约15万美元,约定支付方式为D/P,出口商X按照合同出运货物后委托香港托收行将全部正本贸易单证提交到买方Y公司提供给的代收行Z。

X公司交单后多次催促买方Y公司付款赎单,Y公司反馈正在安排付款,随后X公司从货运代理公司处获悉货物已被提走。经托收行向代收行Z通过SWIFT发报查证,获悉Z银行从未收到过相关单证。X公司始觉被骗遂向中国信保通报可能损失。 
  
我公司接受委托并审核材料单证后委托意大利当地渠道律师介入,经实地走访代收行,获悉买方提供的代收行地址与代收行Z的真实地址非常接近,但差几个门牌号。快递签收单显示的签收人也并非Z银行工作人员,渠道判断正本单据已被买方蓄意骗取并提走货物。本案处理期间,我国驻意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也曾于2015年4月7日发布了《关于意大利公司通过付款交单D/P进行贸易欺诈的紧急提示》,提示近期国内多家从事金属硅、镁等金属原材料贸易公司遭受意大利公司诈骗,意方公司通过提供虚假银行地址直接骗取单据,其手法与本案如出一辙。


防范建议TIPS

为了避免国内出口商在类似的交易中遭受损失,笔者从上述案件处理中总结出以下几点风险防范建议:

1事前资信调查摸底

建议出口企业通过资信调查对国外买方“摸底”。国内出口商可以通过中国信保、驻外使领馆及往来银行对国外公司的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参考调查结果决定是否与其进行国际贸易。在业务实践中,中国信保通常会针对投保保户提交的国外买方信息进行资信调查并批复相应的信用限额,从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国内投保的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控制风险。

2谨慎选择结算方式

建议出口企业谨慎接受托收结算方式。虽然托收结算方式对出口商有一定收汇保障,但即使是在D/P方式下,若发生单据交递和释放环节的诈骗行为,出口商仍可能陷入“钱货两空”的困境。对于初次交易或历史交易项下履约情况较差的国外买方,出口企业宜采用更加安全的支付方式结算,如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或定金加信用证等结算方式。

3谨慎选择代收行

建议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谨慎选择国外代收行并尽量通过国内的托收行核实代收行信息的真实性。托收方式对出口商的收汇是否有保障,取决于国外代收银行是否能够严格按照托收行指示及国际惯例行事,所以务必选用信用好、操作规范的银行作为代收行。对国外公司提供的代收银行,出口商可以通过SWIFT网站查证代收银行的信息。必要时,出口商可请代收银行通过SWIFT发报查证信息,本文案例一中买方提供的所谓代收行连SWIFT码都查不到,若前期谨慎查证,该骗局即可被戳穿。又如本文案例二的情况,若事前即通过地图网站查询便有可能发现买方提供的假代收银行地址并非实际代收行地址,从而有效辨别“真假李逵”。

4防范快递信息泄露

建议出口企业和托收行谨防泄漏快件承运信息。部分诈骗嫌疑人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提单及快件信息,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在目的地冒领快件、调换原始单据或抽换部分单据,并利用真实运输单据在卸货港直接提取货物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出口企业和托收行应尽量避免透露快件承运信息,防止单据被冒领、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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