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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Collecting) 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与信用证的收汇方式比较,它在买卖双方之间,由于没有了银行作为信用担保人,所以它的信用风险要比信用证大很多"在我们的出口贸易中,因为使用托收的收汇方式而造成国外商人长时间拖欠卖方货款的现象,远比在信用证方式下发生的要多得多" 一些外国商人通过托收方式赖帐的手段主要有这样几种:
1.在D/P即期票据提示时,买方或者以他手头资金短缺,要求改用其它延期付款的方式;或者以市场疲软,要求降价等为借口,拒付单据"
2.卖方将货物发运以后,买方明确向卖方提出:因为卖方以前发运的货物存在着所谓严重的质量问题,使他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一次,他必须先看货物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而后确定以前的补偿和此批货款的支付等等问题"如果卖方不同意这样做,他将拒收本批货物"
3.在D/P远期或者D/A方式下,买方提走货物以后,在单据的付款期限到期后却迟迟不到银行支付货款"有人说,D/P远期要比D/P即期的风险大得多"其实不尽
然,因为这二者的实质都属于商业信用,而不是银行信用,卖方能否收得回货款,或者什么时候?收回多少货款,关键不在托收行或代收行身上,而在于买方遵不遵守信誉。在代收行向其提示货物单据时,他是否及时付款赎单"托收行和代收行只在中间起/受托人的作用"至于D/P即期与D/P远期二者风险的大小,无庸讳言,远期当然要比即期大一些,但到底大多少,这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D/P即期是/见票即付,而D/P远期则是见票若干天后付款,关键就是这个/若干天所规定的时间的长短了"如果卖方把远期汇票的付款期限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让买方只有付讫货款才能拿走提单"那么,远期就比即期的风险大不了多少"其中的/额外风险主要就是汇率风险和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在托收单据从提示到付款的这段时间里,如果计价货币,或者卖方本国货币,或者买方本国货币,这三种货币任何一种的币值发生较大幅度的升值或者贬值,都会对卖方的安全收汇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相关货币的升值或者贬值如果对买方有利,卖方就要因此而蒙受损失;反之,如果对买方不利,买方就极有可能找借口赖帐,从而给卖方的收汇造成风险"所谓/市场风险,就是指托收单据从提示到付款的这段时间里,如果这种商品的市场行情由畅转滞,这也势必影响买方支付货款的积极性,从而给卖方造成一定的收汇风险。
那么如何防范呢?下面是一位资深外贸专家总结出来的关于远期托收风险的防范措施,供大家参考。
(1)做D/P远期,切不可有放松麻痹的思想。D/P方式是商业信用,建立在进口商信用基础上的,出口商的利益无法保障,不宜多用。在选择客户尤其是做大额交易时,一定要先考虑客户的资信。现实中,由于国际商场竞争激烈,出口商多重成交,轻风险,甚至担心一旦客户知道调查其资信,是对外商的不信任,会影响今后合作。其实,这是误解,真正的合作伙伴是不会介意的,只有蓄意行骗的客户才会反感和阻挠。
(2)选择信誉良好的代收行。D/P远期中,应尽可能选择那些历史较悠久、熟知国际惯例,同时又信誉卓著的银行作为代收行,才能有效地避免银行操作失误、信誉欠佳造成的风险。经验表明?很多D/P远期风险的发生和代收行操作不规范或主观恶意有密切关系。
(3)合理设计远期天数与航程时间的间隔。使用D/P远期方式也可能造成不便,如货已到港口而进口商因汇票未到期拿不到单据,无法提货,导致无法及时销货,一旦货物行情发生变化,容易贻误商机,易造成进口商拒不提货。使用D/P远期方式,必须清楚地了解航程时间长短,合理而小心地设计远期天数和航程时间的间隔。
(4)规范填写D/P远期托收申请书。业务人员应尽可能清楚完整地填写完托收申请书的所有委托事项,不要似是而非。特别要根据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和能力来慎重确定是否接受信托收据的方式放货,决不能因为迁就买方从而充当其融资对象的角色,主动授意代收行可凭进口商的信托收据放单,这是出口商对进口商的授信,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出口商承担,进口商能否如期付款,代收行不负任何责任。
(5)D/P远期托收方式和预付款相结合。远期托收风险理论上可以减少,现实中不可避免。以防万一,避免货物运回的运费或再处理货物的损失,成交时可说服进口商预付货款20?30%,可以有效减少风险。
(6)在托收业务中最好选择CIF价格条款,以防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或灭失导致进口商拒付同时索赔无着的风险。
(7)要了解D/P远期在一些国家的特殊规定和习惯。例如南美很多国家D/P远期被视作D/A,最好事先打听清楚,做到知己知彼。如欧洲国家对D/P远期的理解和我国有很大的不同:如德国的汉堡储蓄银行(HAMBUR SPARKASSE)认为“就我们经验而言?D/P远期条件仅在东亚地区发生,它让许多受票人始终难于理解。我国的进口商经常是货船一到就付款赎单,因此不用汇票”;法国巴黎国民银行(BANQUE NATIONAL DEPARIS)认为“在欧洲我们尚不了解D/P远期的惯例,凭受票人的承兑交单是普遍常例。近期项目只能用D/A,不能用D/P远期托收”;意大利商业银行(BANCA COMMERCIALE ITALIAN)认为“托收委托书规定凭航60、90、120、180天付款交单可能是某种误解,恐怕不能被认为远期贸易的习惯,这会阻止买方提货”。而在中东地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国民银行(THE NATIONAL BANK OF DUBAILTD)认为“在我们国家里通常不接受D/P远期单据,因为到期日与承运船只航程不易掌握一致”;沙特阿拉伯的利亚得银行(RIYADBANK)认为“我行从海外代理行收到托收单据,多数为D/P即期付款和D/A承兑交单”。
万变不离其宗,其他两种外贸中的托收存在的风险也可借鉴防范远期托收的措施。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做好防范工作。
关键词:
托收(Collecting):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防范:做好预防工作,防止意外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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