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做一个定单USD25,000.00, payment term 是DP at sight。 好险啊!!
先介绍一下这个DP at sight,这个付款方式比 L/C at sight 风险大得多,因为它是没有第三方担保的。没有任何定金,货上船走后,将B/L正本及所有客人要求的DOC上交后,客人见单后马上付款。看着流程挺简单的,但是由于这个单子,我们跑了N回香港(客人是香港的),最后总算将款子催了回来。庆幸客户不是在其它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然这款子真保不准了。在这里提醒各位兄弟姐妹,以后见到这样的payment term要小心,和自己的老大一定要商量好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