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论坛 - 跨境电商学习交流平台,发布最新最及时的跨境电商资讯及行业头条,分享海外电商平台招商政策,店铺运营经验,跨境实用工具资源以及跨境第三方业务合作信息。
查看: 1275|回复: 0

对于电池、涂料,可免征消费税委托检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10 15: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财税〔2015〕16号《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公告2015年第5号《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对 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如北测检测)出具的电池委托检验报告,并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为协助国内电池厂商更快掌握指令动态趋势及应对解决之道,NTEK工程师经过对国家政策的深入解读以及和相关部委确认,根据不同电池特性研究出一套针对性较强的委托检测方法。NTEK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企业免征消费税的证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发布政策|跨境外贸论坛

GMT+8, 2025-5-10 19:24 , Processed in 0.048238 second(s), 22 queries .

跨境外贸论坛 - 跨境电商学习交流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