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口贸易操作(离岸帐户的使用)
香港具有海外利得,无须纳税的税务条例,那么利用香港公司作转口贸易是可以起到合理避税,降低运作成本的目的的,应该尽可能将企业利润汇往且留在香港公司的离岸帐户.
出口可以这样操作:
比如您的客户是澳大利亚的一间ABC公司,您的香港公司先从上海您的公司购货成本为60万美金,然后再卖给澳大利亚的ABC公司售价为100万美金,这里您的香港公司起到转口贸易的作用,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上海的货物可直接发至澳大利亚;澳大利亚ABC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0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60万美金付至上海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40万美金利润可申请海外利得,因此会有很大节省。
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以前您在海外客户处进口了60万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00万,那么您国内就要按4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6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95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0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5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35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
银行帐户
您可开在香港(比如汇丰、渣打、中银等银行),也可以把帐户开在上海(比如渣打、招商、交通、东亚、深发展等银行)。在上海开的这种银行户口叫做离岸帐户,它等同于在境外开的银行帐户,帐户内资金可以自由汇给国内、国外、公司、个人,无须提交任何政府批文,报关单,合同等,相当于个人钱包,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汇个人佣金,因为属于境外帐户所以不受大陆外汇管制,不受到截汇,对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如:转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
考虑到收款问题,一般都会建议中国企业设立一个香港的离岸公司(其实现在很多外贸企业都已经这样做了),客人的货款进入到香港离岸账户,然后再转进大陆.同时,中转国配出去的二程提单的SHIPPER可以显示为中国企业设立在香港的离岸公司.这样既不影响货物在欧盟清关,也解决了货权问题
关于产品的提醒:
1、纱线类的产品到土耳其,墨西哥那边大多数是要求做大使馆加签的,服装类的还要BV认证,可以说是关卡重重.我们一般建议客人一个柜子货值达到两万或者两万美金以上才考虑做转口,这样才有足够的空间来消化转口的成本.
2、产品在考虑第三国转口前,要了解一下第三国的产品情况,如有一个客户是生产钨丝的,由于遭遇欧盟的反倾销,想通过越南做第三国转口,但是实际上很多东南亚国家不具备生产钼丝的能力,所以对这样的公司来说,尽早的调整市场开拓方向才不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太大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