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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协定,按照2010年双边贸易额测算,中方将逐步对瑞士84.2%的对华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瑞士将立即对中方99.7%的对瑞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按照税目数测算,中对瑞和瑞对中的零关税税目比例分别达到92%和89%,双方参与降税的货物贸易额比例超过96%。
关于中瑞协定, 瑞方对中方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包括全部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工业品方面,瑞方对中国降税较大的产品有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中方对瑞方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主要包括金属制品、机械零部件、家用电器、部分手表、精密仪器和精细化工产品、咖啡、乳酪等。
我国在纺织品及其原料、家具玩具、鞋靴、伞等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上仍具有比较优势,在这些产品方面,丹麦、土耳其、越南等国家是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 -----PS 纺织品出口对瑞士和冰岛是零关税 ,(瑞士和冰岛的政策同时推出)
备注: 外贸企业出口至冰岛、瑞士的相关产品,需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享受自贸区关税减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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