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论坛 - 跨境电商学习交流平台,发布最新最及时的跨境电商资讯及行业头条,分享海外电商平台招商政策,店铺运营经验,跨境实用工具资源以及跨境第三方业务合作信息。
查看: 2858|回复: 3

进出口报关期限的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2 15: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问。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转遥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回期有两个: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货物运扭才旨运地之日起第15天。
   马德里商标注册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海关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及时报关,加速口岸运输,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发表于 2014-8-5 08: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外贸,学问多
发表于 2015-4-24 17: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资料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发布政策|跨境外贸论坛

GMT+8, 2025-5-10 17:31 , Processed in 0.029852 second(s), 16 queries .

跨境外贸论坛 - 跨境电商学习交流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