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银行才认为,运输单据上所包括的“clean on board”的条件已经满足?
如果提单上没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则为清洁;提单上已有on board日期,则满足。
03
before 15th april我公司提单签发日期4月15日,可否?
可以。
04
l/c规定装运期为after 15th april,1990 until 30th,april,1990,我实际提单日期为15th april 1990或30th april,1990是否可以?
不可以。
05
l/c在fob条件下,要求提单在运费条款中注明: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是否可以?为什么?
这个L/C FOB条件下,应该是指散货租船而不是走集装箱柜(走几个柜的话没听说什么人会去签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的,当然也不需要AS PER CHARTER PARTY了),一般是由买方租船,买方和船公司之间会有一个CHARTER PARTY租船合同。对于这种散货提单,信用证即使没有什么规定,但如果是以信用证结汇,银行内部也会对这种散货提单有自己的规定(不是信用证结汇则没有这么严),
(1) 必须打上AS PER CHARTER PARTY,
(2) 需要打上CHARTER PARTY 的日期,
(3) 需要船长或OWNER的签名。(有时候也可以AGENTAS THE CARRIER)
(4)对于这种散货,因为货物是直接装上船的,不像走柜那样装到集装箱柜再装上船,所以船长对责任划分很在意,一点点毛病也要跳你,不然卸货时他也怕被收货人挑针眼。你也别和他客气,除了发货时要一百个小心之外,一定要求他打上CLEAN ON BOARD,别像有的提单仅仅打个SHIPPED ON BOARD或ON BORAD 就完了。发完货大副收据复印件也要拿到手,看看有什么不良批注没有。因为没有集装箱外壳的保护,很可能你的货物会被其它货物损坏的,一定要小心。
06
l/c上“shipper load and count”and“said by shipper to contain”可否接受,为何?
可以接受,这是船公司/出提单者的免责条款。
若保险单要求in duplicate plus one copy,制单时如何提供单据?
两份正本,一份副本。
16
shipment at 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l/c,issue则装运日如何掌握?
信用证(开证)日期第二天算起第90天之内。
17
提单上批注“short shipped one bale”是否构成不清洁提单。ipment at 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l/c,issue则装运日如何掌握?
应该不属于该范畴,这是短装,非货物或其包装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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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洁净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现船公司签发的联合运输提单是备运(received for shipment)提单,该怎么办?单上批注“short shipped one bale”是否构成不清洁提单。ipment at 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l/c,issue则装运日如何掌握?
要船公司提供洁净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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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有什么作用?用证要求提供的是洁净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现船公司签发的联合运输提单是备运(received for shipment)提单,该怎么办?单上批注“short shipped one bale”是否构成不清洁提单。ipment at 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l/c,issue则装运日如何掌握?
按FOB或CFR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无办理投保的义务,但卖方在履行交货之前,货物自仓库到装船这一段时间内,仍承担货物可能遭受意外损失的风险,需要自行安排这段时间内的保险事宜。按CIF或CIP等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负有办理保险的责任,一般应在货物从装运仓库运往码头或车站之前办妥投保手续。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公司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Open Cover/Open Policy)。签订合同后,保险公司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
香港某客户开来一张信用证,号码为123,购买衬衫1000打,“不准分批”,因货未备妥,经修改为“允许分批”,该l/c项下1000打衬衫后来分两次出运,随后,该客户又开来第二张信用证,除数量,金额,装效期与第一张信用证有所不同,其余条款套用第一张信用证“similar to l/c no,123”,这张信用证项下货物可否分批?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etter of credit)系进出口双方为解决进出口平衡问题,采用补偿贸易、加工贸易方式,相互之间以出口额决定进口额,互相向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的第一张信用证是根据进口原料或零配件的合同开立的,第二张信用证是根据(来料、来件等)生产出的商品的进口合同开立的。第一张信用证可以同时互开同时生效,也可以先后分别开立、分别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