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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欧盟委员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36.1%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 00、ex 6912 00 21、ex 6912 00 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 29 (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 11、6912 00 21 91、6912 00 23 10、6912 00 25 10和6912 00 29 10)。
2020年1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葡语:louça para mes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3.84-5.1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911.10.10、6911.10.90、6911.90.00和6912.00.00。涉案产品不包括陶瓷切割用具。
2015年9月28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根据该部2015年9月24日第986/2015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瓷餐具和其它家用卫生瓷器的反倾销复审调查,并自签发之日起征收反倾销税3.71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9111010、69111090、69119000和69120000。
2017年12月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第14/05/2016-DGAD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 excluding knives and toilet item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税目6911和6912项下产品。
2019年12月13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西班牙语:vajillas y piezas sueltas de vajillas de cerámica, incluidas las de porcelan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将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决议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本案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和6912.00.01项下产品。
2017年12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政府官方日报上发布2017年第227号决议,公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反倾销案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决定采取以下反倾销措施:
1、对税号为6912000000的产品设定1.71美元/公斤的基准价格,当报关FOB价低于该基价时,征收税额为两者差价。
2、对税号为6911100000的产品设定2.88美元/公斤的基准价格,当报关FOB价低于该基价时,征收税额为两者差价。
中国企业若选择第三国转口贸易,借道东南亚国家进口后再出口,不失为一种迂回稳妥的贸易方式,一方面既可继续出口,维护好国外的老客户和保持外国市场,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可合理规避高昂的关税。
转口的操作流程(以马来为例)
1.头程海运:从国内起运港运到马来西亚,收货人为马来公司,头程提单做电放,不影响出口退税。
2.中转换柜:货到马来西亚,在保税区做换柜,换柜过程 会拍照,换好柜安排上二程船。
3.二程海运:从马来西亚运到目的港,出全套马来西亚文件给美国目的港清关,没有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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