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6月25日,巴西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12月18日,巴西对中国大陆、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终止调查的裁定。2018年12月1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9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发布2019年第1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轮胎(葡语:pneumáticos novos deborracha, diagonais, dos tipos utilizados em motocicleta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子午线轮胎除外)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企业为2.18美元/公斤、泰国企业为1.10美元/公斤、越南企业为2.18美元/公斤。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40.00。
产品出口有受到反倾销或贸易战影响,可以考虑一下第三国转口贸易。
转口的操作流程(以马来为例)
1.头程海运:从国内起运港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收货人为马来公司,头程提单做电放,不影响出口退税。
2.中转换柜:货到马来巴生西,在保税区做换柜,换柜过程 会拍照,换好柜安排上二程船。
3.二程海运:从马来巴生西运到目的港,出全套马来西亚文件给目的港清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