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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一月至六月)成立的BVI公司 每年11月发出年費單,
第一個期限: 在4月30日以前交款,年检费用 (包括政府牌照 + 注册代理人费 + 注册地址费);
第二個期限: 在6月30日以前交款,年检费用 + 10% 政府牌照罚款;
最后期限: 在10月16日以前交款;年检费用 + 50% 政府牌照罚款;
自11月1日,公司名自BVI注册处删除 (除名)
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成立的BVI公司
每年5月发出年費單,第一個期限: 在10月31日以前交款
第一個期限: 在10月31日以前交款,年检费用 (包括政府牌照 + 注册代理人费 + 注册地址费)
第二個期限: 在12月31日以前交款,年检费用 + 10% 政府牌照罚款;
最后期限: 在下一年4月15日以前交款,年检费用 + 50% 政府牌照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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