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Sample),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平均质量的少量实物。这种凭样品的买卖(Sale by Sample)通常包含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二是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确定样品有两种基本形式:
(1)由卖方提供样品;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交易双方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签署合同,并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为了减少交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卖方在向买方寄交样品时,应封存一份或几份相同的样品做为复样(Duplicate sample),以备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
(2)由买方提供样品;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称为“来样成交”或“来样加工”。这时候卖方应做好两项工作:①感到自己的力量难以制造出符合对方要求的产品时,可以要求对方协助,比如由买方提供生产技术和某些原材料;②为了避免日后交货时双方在产品品质上发生争议,卖方可以将收到的买方样品进行复制,或选择品质近似的自己的样品寄交给买方确认,这种样品称为“回样”(Return Sample)或“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一经买方确认,便可以此标准进行交易磋商、签署合同,并在交货时做为检验商品品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