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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管理规定(初稿)
1.目的:
1.1为使本公司样品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订定本办法。
2.范围:
2.1凡采购、外发、制程上品质查证所需之样品实物均依本规定控制。
3.权责:
3.1样品之提供:客户、品管部、研发部、业务运作部、供应商、使用单位。
3.2样品之确认:品管部、研发部。
3.3样品之保管:品管部。
4样品之定期检验:品管部。
3.4.1检验周期:半年一次。
3.5样品之清洁:使用单位。
3.5.1清洁周期:一个月一次。
4.定义:
4.1采购样品:在采购行为发生前,对新供应商或新物料,由品管部、研发部或供应商提供,由品管部与研发部共同签认,随“采购单”递送的样品。其目的是明确采购物料的品质要求,规范采购作业。
4.2外发样品:产品或物料外发加工制作时,由研发部提供,由品管部与研发部共同签认,随“外发加工制作单”一起递交给外发厂商的样品,用以明确加工品质要求。
4.3生产样品:新产品生产前,由客户或业务运作部、研发部提供,由品管部核发给生产车间的样品,用以明确生产品质要求。
4.4检验样品:由客户或业务运作部、研发部提供,品管部核发的供品管员检验使用的样品,或由授权人签发的特殊情况下的让步接收,暂收程度样品。
5样品管理
5.1所有样品由品管部统一管理,品管部设立样品管理员对样品的管理负责。
5.1.1样品管理员对所有接收的签确样品登记,以不同类型分开登记在登记薄。
5.1.2样品管理员把保存样品的位置,根据样品的类型,进行区域划分并编码。
5.1.3给签收的样品按区域编号。
5.1.4按编号输入明细登记表,并建立样品档案。
5.15将样品放入相应位置。
5.2样品使用管理
5.2.1品管部不同环节需借用样品,应向样品管理员申请借取。样
品管理员应对借出的样品做记录,并要求借用人员签名。
5.2.2样品借出品管部以外,需由品管部主管批准,样品管理员根据批准手续登记后借出。
5.2.3借用人在使用期间,对样品应加强保管,以防遗失或损坏,并及时归还样品。
5.2.4样品管理员应及时监督,追回借出的样品,并对样品的完整性做检查,防止错还或损坏.
5.2.5如样品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汇报,并说明原因。
5.2.6到期如借用人需续用样品,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5.2.7样品管理员因不慎或其他原因遗失样品,应及时汇报,说明遗失原因,并要求补制样品。
6.样品变更及报废
6.1样品管理员收到某种产品的新样品后,对旧样品申请处置意见。
6.2需更改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应立即在样品上标示,并填写更改内容,醒使用者在使用时注意,待收到有效样品即做取消。
6.3经批准提供样品的部门,需回收某种样品,样品管理员应在样品档案中注销,并申请补签新样品.
6.4由相关部门通知停止使用或失去效果的样品,样品管理员要及时申请作报废处理。
6.5样品管理员应不定期地对样品进行整理与检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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