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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明年适时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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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1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务部25日下午召开2017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会议透露,今年1-10月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出口增长一倍以上,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增幅达到33.3%。在部署明年重点工作时,商务部提出,要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适时扩大综合试验区范围。提高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推动出台更多综服企业支持政策。


       近日,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指出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并印发了相关说明和具体举措,包括建设发展海外仓、简化通关手续、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力度等方面,供各地借鉴参考。

       此次14部委联合发函,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跨境电商行业的认可和支持,并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跟进“一带一路 (sh502013)”建设。随着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将规范和促进跨境电商业务合理有序发展,为行业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也鼓励企业做好风险管控,以跨境电商的方式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有助于打造世界范围内有中国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提高中国制造的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更加高速有效地促进中国企业融入世界。

       近期,跨境电商进口行业利好政策频传。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 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而在11月底,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指出要复制推广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而此两大举措,则是对今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做出的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部署的落实。

       如此密集的利好政策释放,再次印证了国家对跨境电商实践成果的高度认可,支持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的发展。有数据统计,2016年跨境电商逆势上扬,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比已经达到近4成,成为我国外贸增长亮点,在支撑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诚商新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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