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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跨境进口电商监管过渡期将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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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17: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早上,国家商务部官网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关于延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的谈话》的文章,一时引发跨境进口电商人热烈的讨论,据该文章显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将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5 17: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此则消息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相关人士告诉雨果网,目前还未看到正式文件下达,但业内对于过渡期确实一直在争取延长。如果消息属实,那么跨境进口电商又可以缓一年,无疑是利好消息。
        今年4月份跨境新政的冲击“来势汹汹”,跨境电商从业者、政府相关部门等或多或少都出现了疲于应对的局面。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
        雨果网了解到,此次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实则是为了更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据悉,过渡期实施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对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地方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有关部门同意将过渡期进一步延长的原因。
        新政最大的问题就是通关单的问题,这成为了跨境电商的死穴。货物在进入中国向国检申报时,除“检疫”环节,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原产地证、卫生证、销售许可等文件。过渡期延长后,那么跨境进口电商有关监管将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
        同时,对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也暂不予执行。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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