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论坛 - 跨境电商学习交流平台,发布最新最及时的跨境电商资讯及行业头条,分享海外电商平台招商政策,店铺运营经验,跨境实用工具资源以及跨境第三方业务合作信息。
查看: 1267|回复: 0

如何应对预付款+大DP结算方式下的风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6 10: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化解海关风险和产品风险。可以通过中国信保提前了解、评估和跟踪客户的信誉、实力及经营状况等资信信息,在交易前排除存在不良记录的客户。在遭遇不良客户恶意拒收和要求折扣时,要善于借助中国信保调动承运人、银行、信保当地渠道等各方资源寻求解决方式,从而化解目的国海关风险和产品风险。即使最终发生损失,也可以通过信用保险完成风险转嫁,从中国信保获取赔付。

2、谨慎选择贸易术语和承运人,最大程度控制货权,尽量避免承运人无单放货。相当一部分中小型出口企业认为以FOB为代表的F组贸易术语操作简单、省时省力,但殊不知,方便简单的后果是“大DP结算”下放弃了对货物的进一步控制。因此“预付款+大DP”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应尽量选择C组贸易术语,若必须用F组贸易术语,则尽可能要求客户选择从业时间长、规模较大、声誉较好的承运人,以便最大程度降低承运人无单放货的可能。

3、银行托收情况下,注意考察代收行操作习惯及信誉,尽量规避代收行擅自放单。“预付款+大DP”结算方式下,如果通过银行交单,应尽量选择实力及信誉较好的代收行。同时,应指示托收行在托收指示中列明应凭付款交出商业单据。另外,交单后要通过托收行与代收行保持密切联系,严防其擅自交单给客户的行为,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国内的托收行向代收行主张相关权利,以防止因错过时效而导致无力追溯。

4、增强合同意识,树立长远眼光,不在合同确立后擅自单方面涨价或变相涨价,以免倒逼客户恶意拒收或要求折扣。部分出口企业合同意识和商业契约精神不强,目光较短浅,在产品价格上行期间,往往在合同订立后擅自单方面上调价格,致使客户产生报复心理,利用“预付款+大DP”结算下的漏洞,待货物到港后,拒不提货并要求折扣。因此,我们的出口企业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以长远合作、互利共赢为追求,而不要因为短期的小利放弃长远合作的大利。

网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发布政策|跨境外贸论坛

GMT+8, 2025-5-20 01:44 , Processed in 0.037059 second(s), 17 queries .

跨境外贸论坛 - 跨境电商学习交流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