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新人100问系列之十—出口买单
Q:知道买单的实质是怎么样吗?为什么有那么多单可以买呢?A:有些大的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设公司的规模每月可以领取10份核销单,但是每月出口次数才2次,所以就余下8次机会。正好有些没有进出权的工厂又接到了出口的定单。所以,工厂就花钱让此进出口公司把核销单卖给他,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在出口。
由于出货事宜比较繁索,有些“报关行”“货贷”就与外贸公司签约,长期向数家核销单有余的外贸公司买核销单,并转卖给无进出口权的工厂出口。
有时侯买单出口,你会在SHIPPER那一栏看到这样的字眼:XXX IMPORT & EXPORT CO。,LTD6O/B XXX CO。,LTD
前者是进出口公司,后者是买单的工厂。(PS: O/B=on behalf of )这就是所谓的“买单报关”
买卖政府机关的重要单据,是违反相关法律的,所以”不提倡这样做“。 (其实现实操作中,这种做法是似乎是正常的)
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核销单应该是根据出口额来领的。开出多少核销单,就表示有多少出口额。但是卖单的外贸公司显然没有该笔出口的外汇进帐。那外贸公司卖出去的核销单,他们出口额从哪里来填补呢?光根据每张核销单允许的资金差额范围,应该是开不了太多核销单?
我们的理解:外贸公司只需要找到这个平衡就可以:领取的核销单=收汇总额=出口产品总额。如果是买单出口的话,工厂是以外贸公司的名誉出口,所以核销单与出口总额肯定是一致的。余下的就是要让收汇与核销单一致。这很容易的,比如有些外贸公司,货值不大的东西全部也都是买单出口(尤其是散货),那么这部分收汇就正好可以抵消余下的核销单。
总之,有些东西是很灵活的。但新手要知道就是一个合法的规则。而现实操作的方式又非常的灵活甚至于不合法。真正操作过一次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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