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1112 发表于 2021-5-14 19:25:11

亚马逊全球开店运营不能触碰的政策“红线” 下

本帖最后由 cw1112 于 2021-5-25 13: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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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滥用搜索和浏览

当买家使用亚马逊的搜索引擎和分类结构时,他们希望查看相关且准确的结果。因此,禁止任何试图操纵搜索和浏览体验的行为。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网络机器人、付费刷自然搜索结果点击量等方式)人为模拟买家流量。

提供误导或不相关的目录信息(商品名称、要点、描述、变体、关键词等)。

在隐藏的关键词属性中添加商品识别信息(品牌名称、商品名称、ASIN 等),即使这些信息归您自己所有。



适用于卖家的其他指南——以下指南适用于销售商品的卖家:

12、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的配送

通过亚马逊销售的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必须在您收到订单确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13、交易后篡改商品价格和设置过高的运费

禁止任何试图在交易完成后提高商品销售价格的行为。此外,卖家不得设置过高的订单配送费用。



14、与实际商品信息不匹配

当您使用现有商品详情页面发布待售商品时,所选的商品详情页面必须在各个方面准确描述该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属性:制造商、版次、装订、版本、格式或播放器兼容性。卖家不得将其商品匹配到具有不同 ISBN、UPC、EAN 或其他外部编码的详情页面。



例外情况:在符合以下标准的情况下,应将音频 CD 的俱乐部版次以及 DVD 或蓝光光碟的租赁版次发布在 CD、DVD 或蓝光标准版次的详情页面上,即使两个版次的 UPC 不同:

俱乐部版次或租赁版次以“二手”状况发布; 两个版次的内容完全相同;并且我们的目录中尚不存在包含该俱乐部版次或租赁版次的 UPC 的页面。使用商品信息备注指明商品是俱乐部版次。商品(CD、DVD、蓝光光碟)的格式必须完全相同。使用商品信息备注指明商品是俱乐部版次还是租赁版次。



15、创建重复的商品详情页面

禁止为亚马逊目录中已有的商品创建商品详情页面。



16、创建单独的商品信息

卖家不得为完全相同的同一商品创建另一条商品信息。



17、预售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

卖家不得发布亚马逊指定为可预订的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或与该类商品相竞争。通过亚马逊销售的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必须在您收到订单确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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