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此处省略可上药监总局官网查看)
第一百零六条 军队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依照本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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