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光明媚 发表于 2021-2-23 14:36:04

出口货物退运清关相关问题


按照退运货物进口申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出口未超过一年;第二,能够提供全套原出口报关单证资料;第三,能提供补税或者未退税证明。
出口货物退运常见的原因: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4、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此外,还有货物到港后,联系不上买家;又或者国内出口方与国外采购方产生贸易纠纷,出口方存在收不到货款的可能性而产生的退运等等。

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报关操作流程:
国外安排海运退运到国内指定码头→货物到港后,船公司办单,结算船公司目的港费用(THC/DOC等)→申请办理第三方中检鉴定报告(先缴费,后出证)→出证后,申报退运进口申报(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查验,放行→码头办单,结算码头费用。

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报关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
1: 装箱单
2: 发票
3: 合同
4:退运协议
5:退运情况说明书
6:第三方中检鉴定报告
7:原出口全套报关单证
8: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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