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光明媚 发表于 2020-9-23 16:26:27

进口艺术品的审批流程


进口艺术品的审批流程如下:
1、艺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在艺术品进出口前,向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艺术品进出口单位指的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有的企业或者个人没有进出口资质,这时就需要委托艺术品进出口单位进行相关活动。
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艺术品进出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
(3)艺术创作者名单、美术品图录和介绍;
(4)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在境内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应当由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单位,于展览日45日前,向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如果展品超过120件的,则直接向文化部提出申请。
3、以研究、教学参考、馆藏、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的美术品进出境,应当委托艺术品进出口单位办理进出口手续。
4、同一批已经批准进口或出口的艺术品复出口或复进口,进口单位可持原批准文件正本到原进口或出口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文化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上述复出口或复进口的美术品,如果与原批准文件替换不符,进出口单位应当到文化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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