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CTT 发表于 2020-7-16 15:59:12

玩具3C认证规则

玩具3C认证规则适用于GB 6675《玩具安全》系列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玩具,即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本规则还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运载儿童或供儿童乘骑玩耍的各种材质的童车类产品。
2.2 本规则适用的玩具及童车产品类别如下:
2.2.1 塑胶玩具——主体由塑胶材料制成的玩具。
2.2.2 金属玩具——主体由金属材料制成的玩具。
2.2.3 软体填充玩具——有衣物或无衣物、主体部位用软性材料填充、身体柔软、可用手随意地挤压主体部位的玩具。
2.2.4 竹木玩具——主体由木质或竹质材料制成的玩具。
2.2.5 纸及纸板玩具——主体由纸、纸板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玩具。
2.2.6 活动玩具——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在其上面或内部玩耍的家用室内、户外活动玩具。如秋千、滑梯、跷跷板、旋转木马、摇摆玩具、攀爬架、全封闭的儿童秋千座位和其它能承载一个或多个儿童体重的产品等。
2.2.7 电玩具——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无论由何种材料制成,其中有一种及以上功能需要使用电能的玩具。
2.2.8 其它玩具——以上类别以外的玩具。
2.2.9 童车——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等于435mm)、电动童车、玩具滑板车、其它玩具车辆。
2.2.10 如一款玩具和童车具有跨类别的属性,可依据其主要功能判定其类别。
2.3 本规则不适用于以下玩具和童车
供公共活动场地的重复使用的设备;公用自动娱乐设备,不论是否需要投币;装配有内燃机的玩具车辆;玩具蒸汽机以及装有玩具蒸汽机的玩具;投石器/弹弓;及认证所依据的童车标准不适用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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