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gls123 发表于 2020-7-6 09:20:23

上海湿巾酒精湿巾出口

UN 3175 CLASS 4.1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中文):含易燃液体的固体,未另作规定的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英文):SOLIDS CONTAINING FLAMMABLE LIQUID, N.O.S.

包装类别:Ⅱ

主要危险类别:4.1

有限数量:1kg

EmS No.:F-A,S-I

很多外贸人现在出口这类产品都比较云里雾里,因为海关政策也一直在变。

这个产品出口到底要不要做商检呢?

建议去做商检,海关建议的HS编码是3808940090



商品编码

3401199000

商品名称

其他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申报要素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外观;4:包装规格;5:浸渍物的成分;6:品牌;7:型号[货号];8:GTIN;9:CAS;

这个HS编码很多地方海关认为是这个,并且认为不需要做商检,和口岸海关要求不一样,

目前我们总结的经验来看,建议做商检最好,如果做不出,一定也出也是可以的。

这个产品是4.1类危险品,很多工厂应该已经送样在上海化工院做过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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