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贸人在全球紧急状态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几条建议
本帖最后由 PrettyVicky 于 2020-3-24 18:29 编辑针对出口到以上国家的企业
为了防范全球紧急状态可能出现的风险
我们整合出以下建议↓↓↓↓
01
建议出口企业梳理受疫情影响重点国别下存量风险,对已经出运货物,密切关注货物运输情况,及时与货代、船公司咨询沟通,应对可能颁布的海关禁令展开减损工作。加强对买方到期应付款的收汇跟踪。
02
建议出口企业对于还未出运的货物,及时与买方进行有效沟通,合理安排出运时间,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情况下,买方可能发生的拒收和拖欠风险。
03
建议出口企业在洽谈新合同时,通过不可抗力、物权保留条款等形式,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导致的风险予以提前约定,尽量避免或减少因疫情导致的不确定性影响。
04
对于业务确实受到疫情影响的买方,在新订立合同时可考虑适当放宽付款期限,给予买方一定的缓冲期。
05
疫情期间建议做好与买方沟通信息的保存记录,尤其是涉及债权债务确认、还款跟踪、催收债务的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为后期一旦出险渠道实地调查受限情况下我公司快速理赔提供参考依据。
06
建议已经在生产的订单一定要跟客户确认一遍。避免用“这个单子还要不要”这样的表达,万一客户不回复你,你骑虎难下了。建议说“了解到新冠肺炎对贵国影响严重,您的订单运输或者销售有没有问题,三天之内不能确认就取消(或者发货,视具体情况而言)”。这样,迫使客户在疫情已发生的情况下再确认一遍合同,从而避免其日后引用“不可抗力”主张违约免责。
07
没有定金的新订单不要轻易接,或者尝试走中信保,即能支持客户又将风险转移;如果以前一直是赊销的客户,可以跟客户说本次新冠肺炎导致各原料厂家资金吃紧,都只接受现金订单等。
08
已发货的且已到账期的,一定要抓紧催款,金钱给付义务的通常不会因为疫情而履行不能。如果客户以此为借口,很有可能对方已有财务困难。顺势给定履行期限,对方不能付款的考虑控货,退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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