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后,海关原产地申报有哪些新变化?
2018年1月1日起,海关原产地申报又有新变化,
进口报关单进一步推进优惠贸易协定项下
货物申报无纸化,
出口报关单增加“出口享惠情况”申报项。
这是海关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
便利贸易环境、
为企业铺建“走出去”道路的重要举措。
便利措施,先睹为快:
出口:优惠贸易协定申报无纸化
进口:增加出口享惠情况申报
话不多说,提前了解原产地申报的新变化,
力争2018年抢到海关送您的“开门红”!
01
进口篇
优惠贸易协定货物 申报无纸化
2017年海关总署第67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推进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申报无纸化,即以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原产地单证,节省成本,便利通关,从此与纸质文件“优雅分手”!
小课堂
申报重点
• 申报进口前,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
• 申报进口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单证。
• 申报进口后,采用原产地单证无纸申报的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有关规定保存原产地单证。海关认为有必要时,进口人应当补充提交原产地单证正本。
Tips:原产地单证是指原产地证据文件正本、商业发票正本、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
02
出口篇
报关单“出口享惠情况”申报
2018年1月1日后,报关单在填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项目时,“出口享惠情况”作为第二个申报要素项弹出填报窗口,请企业根据以下指引选择“0”、“1”、“2”三个选项申报。
小课堂
申报重点
请选择“0”、“1”、“2”三个选项申报。
• “0”: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
• “1”: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 “2”: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选项解读
“0”:出口货物没有计划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1”:出口货物计划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2”:指出口货物在出口申报时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进行申报。——谨慎使用,请尽量核实。
提醒:出口货物代理人不确定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计划享受优惠关税情况的,不属于填报选项“2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的适用范围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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