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骗子居然跨国组团诈骗!
小明既没学历也没阅历但一心想进名企
家里拖了各种关系终于找到一个“门路”
对方是朋友的朋友的同学的谁
嗯,概括的来说就是完全不认识~
对方约在全是外国人的咖啡厅里见面
见面后先聊了半小时自己对于咖啡的见解
让小明一直有种在参加“咖啡研讨会”的错觉
然后画风一转张口就要10万用来送礼
是你的话,你会给吗?
除了道听途说的各种光环加身
这个人到底是谁?
和骗子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充满套路的世界
稍有不慎就会步入骗子所设的陷阱
天真不是纯洁
老实人们生活得很危险!!
这年头
邮件不能随便点
木马病毒先锁机器然后就是要钱
网友不敢随便聊
还没聊熟对方就说家人病了急需用钱
骗吃骗喝骗钱骗婚
个人对个人的诈骗
你只要小心谨慎点就不会中招
实在不行你可以报警
真正可怕的是组团诈骗
他们极其专业的设计脚本与情节
天天骗,跨国骗,以骗为生,以骗为荣
旧公司申请破产然后重新注册新公司
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更有甚者将这种模式办成了“家族企业”
父子两代更有四人参与诈骗
当你中招之后你报警都没用
说的这么吓人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这就是中国经济领域的重灾区——外贸诈骗
外贸企业一旦中招
只能通过漫长的法律程序来寻求公道
但是大部分拖着拖着就变成了血本无归
生意不能不做
那我们该如何来识破这些骗局?
一不小心陷入骗局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尽管外贸骗子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手,但也总会露出一些破绽,只要我们提高警惕性,坚守原则的同时掌握识别陷阱的方法,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误入陷阱。
”
业务真实性识别
应具备“六有”,即在出口业务中,有卖主、有买主、有对应产品、有生产产品的工厂、有运输方,并有银行参与。
合同真伪识别
无法识别真实性时,在签订合同时应通过严谨的条款来识别对方,如订立品质条款、认证条款、价格条款、检验条款、索赔条款、支付条款、运输条款等。
资信调查识别
看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对正本、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通过合法途径到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其经营活动情况和现在是否仍在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
规避风险识别
在金额巨大的成套设备买卖中、在分批交货的贸易中,进口商应力争使用循环信用证,用此方法规避风险。
“
很多外贸企业被骗之后,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来给自己讨回公道,但是效果往往不甚理想。其实有一种公司,正是为了外贸人而存在的。专业商账追收公司,在美国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只是在中国很多人还并不熟悉。
” 《退运申请报告》及有关情况说明
1. 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3.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5. 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zhengshu(包括境外商检机构验证)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
6. 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来源网络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六例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一:关于通过地下钱庄收付款的风险
地下钱庄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钱庄不会垫付款,客户先在一端付款,然后在另一端收款。近两年来,我处收到多起通过地下钱庄转账,导致汇款丢失的投诉。
在伊朗取得央行的许可牌照后私人可合法经营钱庄业务,但因钱庄汇款中间环节过多,加之受制裁原因影响,通常采取匿名账户付款的方式。发生风险后,因中间环节多,银行水单显示汇款方与实际汇款人不一致等原因,汇款很难被追回。
在中国经营地下金融业务属非法。近两年来,中国警方破获多起外国人参与在中国(深圳、广州、上海等地)非法从事地下金融业务的案例,冻结大量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资金。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二:伊朗卖家指定第三方海外账户付款的风险
2013年底,我国内青岛某公司从伊朗进口铁矿石,预付30万美元合同定金打入伊方卖家通过电子邮件指定的某第三方公司香港渣打银行账户。买家付款后一个多月后,卖家称没有收到预付款,被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公司也无人应答。中国公司专程到伊朗来找卖家交涉,伊方卖家称他们不是实际收款人,可协助中国公司去香港方面找钱。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三:关于黑客攻击邮件篡改银行账号的风险提示
近两年,有多家中国企业遇到通过电子邮件与伊方客户约定收付款的银行账号,付款方收到邮件后将款打入另一银行账号的案例。据投诉公司出示文件显示,有的收款指示文件是PDF格式和图片格式的,仍被篡改。类似案例大多发生在收款方或付款方一方邮箱密码被窃取的情况。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四: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息骗款的风险
伊朗某公司从中国进口激光雕刻设备,约定由伊朗国内某正规大银行以托收(D/P)方式付款。首先,买家通过该正规伊朗银行支付预付款后,卖家发出货物。之后,买家声称该伊朗银行因制裁被冻结,编造另一银行名称和地址,欺骗卖家将单证邮寄到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地址,取得单证后提货不付款。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五:定制货品被买家拒收压价的风险
有多家中国企业接受伊朗公司的订单专门定制某种货品(某种型号规格的锯片、机械配件等),卖方收到预付款并将货品运到伊朗港口后,买家找各种理由要求不收货或严重杀价。考虑到定制产品不容易再转手找到其他买家,并且货物在港口堆放产生高额滞港费、滞箱费以及超期被海关拍卖的风险,最终卖方不得不接受严重杀价,货不保本。建议定制产品最好要求装船前买家T/T全额付款或开立信用证L/C支付。
贸易纠纷风险提示六:蓄意拖欠货款或延迟提货的风险
某伊朗企业向我国企业订购一批货物,伊方交付一定数额定金后我企业发货。货物按时到港后,伊方始终延迟提货及支付尾款。在我企业多次交涉后,伊方开始拒接电话及回复邮件。因货物滞港产生大量滞港费,转手至其他买家亦不现实,我企业被迫将货物运回,承受巨额损失。
本案件中,中方仅有的文件证明为一封形式发票,且形式发票上仅有中方签字盖章,无伊方任何签字确认,多次联络法务人员维权均无结果。
在世界外贸大发展的今天,用形式发票代替正式商业合同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但这是建立在双方资信良好,且有银行开具信用证作为资信保障的基础上的。目前,绝大部分伊朗商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仍不能为我国银行接受。一旦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没有规定双方义务责任及仲裁条款的形式发票不能保证受害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驻伊朗大使馆经商处提醒我国企业,鉴于伊朗国情特殊,属贸易纠纷高发国别,与伊朗人做生意务必保持头脑清醒,合作伙伴务必选择对华友好,在华业务较多,信誉较好的伊朗企业。如伊朗方面无法自第三国开具信用证,发货前必须与其订立正式有效的商业合同,明确双方业务责任及仲裁等条款。结算方式尽量选择装船前结清货款等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内容转自:http://ir.mofcom.gov.cn/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六例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一:关于通过地下钱庄收付款的风险
地下钱庄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钱庄不会垫付款,客户先在一端付款,然后在另一端收款。近两年来,我处收到多起通过地下钱庄转账,导致汇款丢失的投诉。
在伊朗取得央行的许可牌照后私人可合法经营钱庄业务,但因钱庄汇款中间环节过多,加之受制裁原因影响,通常采取匿名账户付款的方式。发生风险后,因中间环节多,银行水单显示汇款方与实际汇款人不一致等原因,汇款很难被追回。
在中国经营地下金融业务属非法。近两年来,中国警方破获多起外国人参与在中国(深圳、广州、上海等地)非法从事地下金融业务的案例,冻结大量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资金。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二:伊朗卖家指定第三方海外账户付款的风险
2013年底,我国内青岛某公司从伊朗进口铁矿石,预付30万美元合同定金打入伊方卖家通过电子邮件指定的某第三方公司香港渣打银行账户。买家付款后一个多月后,卖家称没有收到预付款,被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公司也无人应答。中国公司专程到伊朗来找卖家交涉,伊方卖家称他们不是实际收款人,可协助中国公司去香港方面找钱。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三:关于黑客攻击邮件篡改银行账号的风险提示
近两年,有多家中国企业遇到通过电子邮件与伊方客户约定收付款的银行账号,付款方收到邮件后将款打入另一银行账号的案例。据投诉公司出示文件显示,有的收款指示文件是PDF格式和图片格式的,仍被篡改。类似案例大多发生在收款方或付款方一方邮箱密码被窃取的情况。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四: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息骗款的风险
伊朗某公司从中国进口激光雕刻设备,约定由伊朗国内某正规大银行以托收(D/P)方式付款。首先,买家通过该正规伊朗银行支付预付款后,卖家发出货物。之后,买家声称该伊朗银行因制裁被冻结,编造另一银行名称和地址,欺骗卖家将单证邮寄到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地址,取得单证后提货不付款。
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五:定制货品被买家拒收压价的风险
有多家中国企业接受伊朗公司的订单专门定制某种货品(某种型号规格的锯片、机械配件等),卖方收到预付款并将货品运到伊朗港口后,买家找各种理由要求不收货或严重杀价。考虑到定制产品不容易再转手找到其他买家,并且货物在港口堆放产生高额滞港费、滞箱费以及超期被海关拍卖的风险,最终卖方不得不接受严重杀价,货不保本。建议定制产品最好要求装船前买家T/T全额付款或开立信用证L/C支付。
贸易纠纷风险提示六:蓄意拖欠货款或延迟提货的风险
某伊朗企业向我国企业订购一批货物,伊方交付一定数额定金后我企业发货。货物按时到港后,伊方始终延迟提货及支付尾款。在我企业多次交涉后,伊方开始拒接电话及回复邮件。因货物滞港产生大量滞港费,转手至其他买家亦不现实,我企业被迫将货物运回,承受巨额损失。
本案件中,中方仅有的文件证明为一封形式发票,且形式发票上仅有中方签字盖章,无伊方任何签字确认,多次联络法务人员维权均无结果。
在世界外贸大发展的今天,用形式发票代替正式商业合同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但这是建立在双方资信良好,且有银行开具信用证作为资信保障的基础上的。目前,绝大部分伊朗商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仍不能为我国银行接受。一旦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没有规定双方义务责任及仲裁条款的形式发票不能保证受害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驻伊朗大使馆经商处提醒我国企业,鉴于伊朗国情特殊,属贸易纠纷高发国别,与伊朗人做生意务必保持头脑清醒,合作伙伴务必选择对华友好,在华业务较多,信誉较好的伊朗企业。如伊朗方面无法自第三国开具信用证,发货前必须与其订立正式有效的商业合同,明确双方业务责任及仲裁等条款。结算方式尽量选择装船前结清货款等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网络 外贸风险产生的原因
1.国内外贸政策不完善和防范机制不健全——产生外贸风险的外因
除了自然原因,由于国际贸易牵连的范围甚广,其中,国际货物贸易还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的影响。此等由于人为制定和历史发展所造成的原因构成了外贸风险产生的内在原因。
比如说,中国尚未加入WTO前夕,对外政策规定的关税较高,加上配额的xianzhi,导致国外对我国的进口欲望不高,我国的出口量自然相对较少;但由于现今,我国已加入WTO组织,政策措施又进一步鼓励外贸行业,我国的出口量便在这几年跃居世界前列,但由于中国出口量的激增,压制了其他国家的出口量,所以欧盟和美国等相继出台一系列的贸易政策壁垒来xianzhi中国的出口量,间接增加了我国出口的贸易风险强度。由上面那么例子可见,一个国家的外贸政策是影响该国进行外贸风险大小的重要外因。
2.国内工厂(企业)外贸人员防范意识不高——产生外贸风险的内因
一些外贸企业普遍缺乏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认为只要有定单、有业务做就是好事,一心只想者开发市场,增加成交量。而对于交易中潜伏的风险因素无暇顾及。对于一些国际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缺乏有效认识和利用。平时很少研究国际贸易风险实例,很少考虑预防各种风险的对策。企业外贸人员对风险的生成、发展的特点规律没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对外贸风险的诸多征兆不去关注,对那些可以用来规避外贸风险的工具手段不去了解。一些外贸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不能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一些外贸人员急功近利,无视风险的存在,为完成任务而不惜一切代价,不知不觉地陷入外贸陷阱。
所有的外贸活动比如最简单的下订单,订立合同条款等都是由人来操控的,所以外贸人员贯穿了整个了外贸活动的始终,由此可见,一个是否拥有良好外贸风险防范意识的外贸人员是影响外贸风险大小的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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