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uup 发表于 2017-1-8 22:47:24

巴西对华桌上用玻璃器具反倾销案作出日落复审终裁

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16年第12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的桌上用玻璃器具反倾销案作出日落复审终裁。巴西外贸委员会裁定,所有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1.70美元/千克;阿根廷Rigolleau S.A.的税率为0.00~0.18美元/千克,普遍税率为0.37美元/千克;所有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0.15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13.49.00、7013.28.00和701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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